2014年4月29日 星期二

【毋忘六四】支持《八大院校編輯委員會對城大六四特刊的聯署聲明》





















支持八大院校編輯委員會對城大六四特刊的聯署聲明。

城大學生會評議會反對編委會出版六四特刊及在燭光晚會上派發,實在令人失望及不滿。

二十年前,中共六四屠城,舉世震驚並譴責。凡有良知的人,都會對用軍隊屠殺手無寸鐵的學生之暴行深惡痛絕,也絕不會接受殺人兇手用各種宣傳和借口,為屠殺堆砌出來的自稱為合法的理據。這是一個有正義感的人應該堅持的原則。

二十年來,香港從沒間斷地每年都舉辦六四燭光晚會,悼念死難者及譴責屠城罪行。對香港人這樣有正義感與長情,作為其中一份子,我感到驕傲。

令人極端失望的是身為學界的城大學生會評議會,竟然認為「城大編委出版六四特刊會影響城大聲譽」,企圖否決撥款。出版紀念/悼念六四的刊物會影響學校聲譽?然則,對不公義的事件麻木不仁甚至認同,又是否對校譽毫無影響?這個所謂「影響城大聲譽」的價值取向,是以殺人兇手的認同為準,還是以人民的意願為準?我認為欲討好殺人兇手,作自我審查,以否決撥款或任何手段去干預六四特刊的出版,才是對城大的校譽造成極壞的影響。

據報載,城大學生會會長承認,今屆學生會的就職典禮上,有邀請中聯辦青年工作部處長張學理出席,以答謝對方平日的幫忙,如協助辦交流團,並指城大學生會以往也曾邀請中聯辦官員。原來如此,難怪了,不知還有無得到其他暗裡的資助、關照?再長此的受幫忙下去,城大學生會被統戰歸隊指日可待,到時,對六四的論調難保不會由「軍隊屠殺人民」變為「六四是顛覆國家的暴行」、「及時平定暴亂是必要的」、「為使國家安定繁榮發展一定要採取有效的措施」、「應該向前看,不要再糾纏在這些陳年舊事上」……

中共無孔不入的統戰滲透力委實可怕,凡與之沾過邊,搭上過關係的,都難逃一劫,最後被統。而且,一旦被統入伍,有了黨性就沒了人性。恨只恨那些渴求被統,因入選深感受寵若驚而自喜的人卻絡繹於途,這世上有奴性、見利忘義的人何其多!莘莘學子是未來的社會棟樑,值得趟這樣的濁水嗎?


令狐少俠
24/3/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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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院校編輯委員會對城大六四特刊聯署聲明


我們對於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七日的會議上,質疑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下稱「城大編委」)出版六四特刊之必要性,及反對城大編委出版之六四特刊在燭光晚會上派發,感到震驚及強烈不滿。

城大編委為學生會會內出版事宜之最高行政機構,擔任學生會會內第四權之角色,履行輿論監察之職責,因此,城大編委應享有出版自由,以及擁有選擇刊物派發地點之行政決策權。

根據城大學生會會章,城大學生會的宗旨為「發揚自由民主、獨立自治、團結互助精神」,我們認為城大編委出版之六四特刊在燭光晚會上派發符合學生會宗旨,評議會不應在「城大編委於六四燭光晚會上派發六四特刊」一事上作出反對。

我們認為六四事件乃大學生應該關注的議題,城大編委作為學生會四大組織之一,有權責透過出版刊物就六四事件發表言論,因此評議會對編委應否出版六四特刊的質疑實是無理。

我們對於評議會在當天會議上針對編委出版六四特刊一事上所提出的不合理假設及論述(如:「把六四特刊於燭光晚會上派發可能煽動在場參與人士,引起混亂」;「城大編委出版六四特刊會影響城大聲譽」;「編委無權於校外派發刊物」;「編委於燭光晚會上派發六四特刊等同以學生會會費津貼校外活動」云云)深感遺憾。

我們謹此聯署聲明:一、支持城大編委享有出版自由;二、希望城大學生會評議會正視大學生對六四事件的關注。


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
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
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
香港大學學生會學苑
嶺南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
香港理工大學學生會學生報編輯委員會
香港樹仁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
候任香港科技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全文轉載自獨立媒體)



令狐少俠轉載
24/3/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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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料:城大評議會阻撓《六四特刊》於維園派發 稱等於支持「平反六四」 訪問及撰文:原人 朱凱迪


今年是六四民主運動二十周年,本地不少大學學生組織都積極參與紀念活動。各大學的學生報亦準備製作特刊,令有關中國民主的討論得以持續。

打算製作《六四特刊》的包括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屬下的編輯委員會(下稱編委),他們計劃在六四當晚,拿特刊到在維園舉行的燭光集會現場派發。沒想到,這項出版計劃會在審議全年計劃和預算的會議上,遭學生會評議會大部分評議員非議,最終被迫撤回。

一名城大編委向獨立媒體網表示,在三月十七日的預算審議會上,評議員用了五、六小時討論出版《六四特刊》的事。評議員主要是反對編委會打算在維多利亞公園舉行的六四燭光集會上派發特刊,亦有評議員對應否出版存疑。

以下是編委憶述當晚評議員提出的論點:

1. 六四事件和城大學生無關係,尤其質疑編委在六四燭光晚會上公開派發特刊,是拿城大學生會會費,津貼學生以外的活動;

2. 編委出版的刊物無權到校外派發。評議員稱參與六四燭光集會是由城大學生會幹事會負責,編委會不可以參與當中活動;

3. 把《六四特刊》在燭光晚會上派發有可能煽動在場參與人士,引起混亂;

4. 建議在旺角街頭派發特刊,這樣比在六四燭光集會派更有意義;

5. 出版《六四特刊》會影響城大聲譽;

6. 六四燭光晚會是一個有政治立場的聚會,在六四燭光集會派發特刊等於支持平反六四。

到會議後期,有評議員提出先就「特刊可在六四晚會派發」作一「意向投票」,結果十名出席的評議員中,有九人反對,僅一人支持。有編委當時回應評議會說,城大學生會的宗旨包括「發揚自由民主、獨立自治、團結互助精神」,拿《六四特刊》到六四燭光晚會的現場派發,與學生會宗旨並無抵觸。最後,編委會在休會商議時,決定先抽起了出版《六四特刊》的計劃,希望先通過預算的其他部分,《六四特刊》計劃留待之後跟評議員進一步討論後再補交。受訪編委表示,一名評議員知道他們抽起了特刊計劃時說:「咁樣好好多。」餘下的全年計劃和財政預算亦順利以八比二通過。


該編委表示,編委會不會放棄製作六四特刊的計劃,但目前仍然希望透過協商解決問題,重點是令評議會明白事件的嚴重性。他們正在聯絡不同院校的學生報組織,希望更多人關注事件。


(轉載自獨立媒體)


令狐少俠轉載
24/3/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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