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7日 星期一

另一個不能不向他致敬的好教授──【好文推介】陳健民:將來課室會更大

【好文推介】陳健民:將來課室會更大



「佔中三子」之一、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副教授陳健民提早退休,25年教學生涯走到尾聲,明年11日正式離開中大。他正在等待佔中九子案宣判,或面對最長七年刑期。

在中大最後一段日子,陳健民日間忙於應付審訊,傍晚回校備課、列印筆記。在中大校園裏,他收到滿滿祝福。有學生敲他辦公室門口,送上在「告別講座」收集的逾百張心意卡;有學生旅行時為他求平安符,掛在辦公室牆壁;有舊生用毛筆寫了一篇七絕詩句「濁世由來多鼠輩,雷霆未怒早潛形,只堪南粵存英氣,義貫丹心笑圄囹」,悄悄夾在他辦公室門縫。

說起學生的心意,陳健民笑逐顏開,「嘿嘿,坐監都唔驚呀!做老師係好幸福嘅事,啲學生會寫啲咁嘅嘢畀你。」失去教授名銜,對他而言並不重要,「我覺得我將來課室會更加大。」

2018年12月14日 星期五

【好文推介】我們罪名是在香港艱難時刻仍散播希望 — 戴耀廷法庭最後陳詞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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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抗命的意義

首先,這是一宗公民抗命的案件。

我站在這裏,就是為了公民抗命。陳健民教授、朱耀明牧師與我一起發起的「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運動」,是一場公民抗命的運動。在以前,少有香港人聽過公民抗命,但現在公民抗命這意念在香港已是家傳戶曉。

終審法院在律政司對黃之鋒案Secretary for Justice v Wong Chi Fung (2018)21HKCFAR35採納了約翰羅爾斯在《正義論》中為公民抗命所下的定義。公民抗命是「一項公開、非暴力、真誠的政治行為,通常是爲了導致法律上或社會上的改變,所作出的違法行爲。」

在律政司對黃之鋒案,賀輔明勳爵是終審法院的非常任法官。在此案,終審法院引述了賀輔明勳爵在R v Jones (Margaret)[2007]1AC136的說法:「出於真誠理由的公民抗命在這國家有源遠流長及光榮的歷史。」終審法院認同公民抗命的概念是同樣適用於其他尊重個人權利的法制如香港。但為何公民抗命是光榮和文明呢?終審法院沒有進一步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