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斟自酌──胡言集(四)
(五十四)爲求目的,不擇手段
報載:哥倫比亞政府於本月初成功從游擊隊手上,救出15名人質,期間無開過一槍,被喻爲“最成功的拯救人質行動”,但被傳媒揭發,行動中一名軍方人員自行在衣服上貼上國際紅十字會(ICRC)的標誌,哥國總統承認事件,並向紅十字會致歉。國際紅十字會發表聲明:“紅十字會標誌必須在所有情況下被尊重,不能被濫用”,並指不誠實使用標誌,可能會影響在哥國及其他地區的紅十字會人員。
有人認爲,該名軍官的行動可被視作“戰爭罪行”,根據規範戰爭行爲的《日內瓦公約》所有軍事行動均不可以使用紅十字會標誌,以免危害真正進行救援任務的紅十字會人員的安全。
不清楚該名軍官這樣的所爲是在政府的默許下進行,抑或確實是自把自爲?姑勿論是基於何種情況都好,這種爲求目的,不擇手段的行爲簡直卑鄙無恥,應受到譴責與懲罰!表面上你是去救人,但另一方面你正不擇手段的、明知故犯的去危害在危險地區救死扶傷的國際人道組織人員。用別人的生命安全做踏腳石,去完成自己的所謂拯救任務,何等的荒謬?這是救人還是害人?
時代進步了,可悲的是人的品德與操守卻倒退了。當成王敗冦日漸變得理所當然的時候,爲求目的,不擇手段也正以不同型式的、似是而非的歪理,或明或暗地逐步在人的道德觀念裏由邪轉正。於是,黑白分明的是非觀遭受到越來越多的質疑,而越來越多的人偏愛灰色,都說這是求同存異的妥協。在是非對錯的原則問題上,真有得求同存異?真可以妥協?我極不以爲然!看來我是個追不上潮流的落伍者。
令狐少俠
21/7/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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