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7日 星期三

【時事雜談】贊成人大識法


贊成人大識法


朋友問我:「這次外僱居港權問題,你贊不贊成人大釋法?」我想都沒想就回答:「我極之贊成人大識法!」

大出朋友意料之外:「吓?我沒有聽錯吧?你竟然贊成?理由何在?你不會又拿那些“以香港人福祉為依歸”的糖衣毒藥來做理據吧?我今次真跌眼鏡了,唉...」

「少安毋躁,一字之差,天淵之別。我把我的話用文字寫出來,你就知道你絕對沒有跌眼鏡。看清楚了,我贊成的是人大識法,那是認識的“識”,非解釋的“釋”。」

人大是橡皮圖章,乃眾所周知的事。他們連自己大陸的法都解釋不了,對中共違憲、違法的作為,依法兩字提都不敢/不想/不肯提,更莫說堅持法治了,我們送上門去找人大釋法,和送羊入虎口有何分別?無奈他們掌有釋法權,是以我贊成人大識法──認為他們有必要學習、認識、正視香港的法律制度與法治精神,雖然這無異於與虎謀皮。

司法獨立,是香港自由及安全的基石和命脈;是獨裁者、貪官污吏、惡勢力尚未能在香港隻手遮天的擎天柱;是香港人可以安居樂業的保護傘,真正為香港好的人,誰忍心司法獨立被摧毀?中共對司法獨立恨之入骨,欲毀之而後快。現在,我們為了眼前的方便和利益,引狼入室,支持人大釋法;終有日,在中共及其幫凶借勢破壞下,司法獨立這根支撐自由及安全大局的柱石傾頹了,覆巢之下無完卵,試問我們有冤可往何處訴?我們如何能像往常一樣,可繼續在免受無法無天的恐懼之環境下安居?最值得深思的是,如此結局下之終極得益者會是誰?


令狐少俠
16/1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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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甚麼要反對釋法? 作者:李伯輿


外傭居港權問題,可謂已鬧得滿城風雨,各方高明之士,均抒己見,指出問題所在,而筆者今日所需要表白的,完全是針對一個邪人無正論的梁愛詩近日所公開發表有關上述問題的言論,以正視聽。

首先,梁某反對用行政手段對法律漏洞作出修補,原則上沒有錯,但對大局無關痛癢。其次,梁某認為法律有誤,才可修改法律,如果法律條文正確,只是解釋有誤,當用釋法的手段處理,則不致損害《基本法》的尊嚴。

 

修改法律 不損法律尊嚴


這裏牽涉幾個問題:修改法律,從來不會損害法律本身的尊嚴。上至世界所有的法律,下至一份普通的商業合約,哪一份不是越經修訂,越趨成熟的?相反,只有經過人大那種信口雌黃式的解釋,才是真正的損害《基本法》的尊嚴了。本人在這裏說人大信口雌黃,相信對大陸司法情況有點認識的人,都不會覺得這形容詞太過份,猶記人大對港人在內地非婚生子女首次釋法以後,香港大學的陳文敏教授反應譁然。他發表文章質疑何以終審庭大法官用超過一百頁寫成的判案理據,不及人大簡簡單單的四頁紙?本人從二○○六年至二年居住在上海,其間數次因訴訟問題出入上海的地方法院及中級人民法院,眼見法院的判決書一般都是標準的四頁紙;第一頁是註明原告被告的雙方資料,第二頁是簡單的敍述一下涉案情形,第三頁是判詞,通常只有一句,即是「本院對原告(或被告)的申訴不予支持」,第四頁是蓋章。陳教授所說的四頁紙,事實上已經誇大,其實內容只有六個字「違反立法原意」而已,其他理據一切欠奉。試問一個嚴肅的法律問題,明知後果,仍然交由一個茹毛飲血的共產黨(這是李德成教授的自鑄偉詞,令人拜服)去解釋,豈有此理。

最後,這是問題真正的所在,為甚麼要反對釋法?

 

司法獨立 獨裁者欲推倒


自由世界的三權分立,對獨裁者而言,是吸血殭屍眼中的十字架。所以共產黨一直在說,國情不同,西方世界的系統不適合於中國。其實哪有這種事?因為立法權力交給人民,人民便可監察政府;司法獨立,人民便可控告政府。立法會直選,拖拖拉拉便過了十多年,眼看仍可多撐廿多年的,五十年不變轉眼便過,這方面在某些親中派的羽翼下已有一定成績。惟是司法獨立,以前在李國能先生的看守下,大陸仍無可如何,今日斯人一去,趁機要推倒司法獨立的,莫善於利用人大釋法。無怪乎這個為吸血殭屍看守墳墓的猙獰僕人,趁勢冒出來說,釋法不是洪水猛獸,釋法比修法好,這等指鹿為馬的言論了。

或有人問我對現任首席大法官馬道立的看法如何,我只能說:彼哉,彼哉。


(轉載自16/8/2011蘋果日報)


令狐少俠轉載
16/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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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最後防線將應聲倒下 作者:吳志森


外傭居港權司法覆核即將開審,葉劉淑儀、范徐麗泰、梁愛詩,關事和不關事的人,都急不及待跳出來,要求人大釋法。借用當年的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就二十三條立法的生動譬喻:法官頭上懸着一把大刀,除非揣摩中了人大常委的心思意願,作出「正確」的判決,否則人大釋法的大刀會隨時落下來,把法官的「錯誤」徹底扭轉。

梁愛詩是前律政司司長,當今的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權威無人能及,她這樣理解人大釋法:「憲法上,人大具有解釋《基本法》權力。如果係合理、合法解釋,就唔應該當佢係洪水猛獸」,「當行政長官執行《基本法》職權時遇上困難,有責任報告國務院,再由人大決定是否作最終解釋,人大常委過去使用解釋權,是為解決香港自己不能解決的事」,「如果依法行使憲制上的權力,點會影響司法獨立?」

 

釋法令終審權有名無實


這就是典型的中國邏輯:有權不用,過期作廢。不去問每次運用權力時會造成怎樣的傷害,總之有權力就要用盡,否則不能突顯人大常委的權威。人們要問的是,外傭居港權,不是香港的內部事務嗎?行政當局不能自己處理嗎?為何又要勞駕人大常委?高度自治的香港,何堪愛國紅人不停的指指點點?

香港號稱有獨立的司法體系,有終審法院,可以就本地案件作終局判決。但事實上,當人大常委有權釋法,而這種權力又經常運用的話,香港法院的終審權就變得有名無實。就好像官司還未開審,一幫潑婦流氓手持鐮刀鋤頭,把法院團團圍住,揮動拳頭,喝罵叫囂:「裏面的法官聽着,你們要跟隨人民的意願,不可胡亂判決,否則有好戲可看。你們吃人民的俸祿,應該怎樣做,看着辦吧!」如此環境,這般氛圍,我們的法官,能在毫無壓力下判案?我們的司法體系,還有獨立可言嗎?

回歸十多年,愛國圈子已經不止一次有這樣的微言,甚至成為一些忠貞分子上京告狀的重點:香港已經變成法官治港,大狀政黨,鑽法律空子,借司法漏洞,屢屢使用司法覆核的手段,狙擊政府施政,阻礙兩地融合,影響人心回歸,妄圖搞亂香港。司法系統不整頓,香港將永無寧日……

 

傳聞取消司法覆核制度


日前,有報章傳出消息,說中央考慮取消香港的司法覆核制度,以免有人再鑽空子,影響特區政府施政。傳聞說,經過特區高官親向中央痛陳利害,才暫時收回成命。即使不是真的,這種傳聞也聽得港人出一身冷汗。但空穴來風,未必無因,外傭官司還未開審,愛國建制人士就一個一個的跳出來,要求人大釋法,改寫判決結果,跟直接要求取消司法覆核制度有何分別?

回歸十四年,香港的一切都在倒退之中,連司法制度的獨立性也岌岌可危。當「香港已經變成法官治港」、「司法覆核狙擊政府施政」的說法,在京官面前說了一千遍一萬遍,就會變成「真理」,香港最後一道防線,將會應聲倒下。


(轉載自17/8/2011蘋果日報)


令狐少俠轉載
17/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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