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4日 星期四

【莫失莫忘】風雨中抱緊自由,哪怕有一天會跌倒

 


【莫失莫忘】風雨中抱緊自由,哪怕有一天會跌倒

《蘋論:給香港人的告別書》

千言萬語,不如由26年前說起。

1995年6月20日,《蘋果日報》第一篇社論開宗明義:「我們屬於香港」。距離主權移交只有兩年,生於動盪,《蘋果》卻像那時選擇留下來的香港人一樣,面對前景不明朗,儘管忐忑,卻仍抱有希望,對這片土地這個家,堅持不放棄:「我們怕。但我們不願意被恐懼所威嚇。」

97年7月2日出版A1頭條,大字標題:「香港信有明天」。當時兩歲多的《蘋果》,散發青春的大膽、天真、熱血與樂觀,信香港可以按照《基本法》追求落實民主,信「一國兩制、港人治港」下文明的價值與制度得以守護甚至拓展,信香港人可以享受真正的繁榮安定、人權自由與尊嚴。

這廿多年來,我們都秉持這樣的信念前行。然而,到了今天,當香港已變得不可辨,屬於香港的《蘋果日報》也無奈忍痛要跟香港人說再見了。

政權上周四第二度搜查報館,檢取大批新聞材料,並以國安法拘捕五名高層,其中報館的社長張劍虹、總編輯羅偉光已被落案控告,還押在獄。

昨晨再拘捕主筆楊清奇,報館基於員工安全和人手考慮,決定停刊及停止新聞網站的運作。2021年6月24日之後,香港將沒有《蘋果》。《蘋果》死亡,新聞自由是暴政的犠牲品。

對於編採同事,我要向你們致敬。近年經歷惡勢力圍堵《蘋果》,同事集體被起底、警方搜報館,老闆、高層先後被拘控,你們一直緊守崗位,沒有一天停止出版新聞。尤其是在白色恐怖下,仍然撐到最後,並肩完成最後一天報紙出版和新聞網站運作的手足,我以你們為榮。《蘋果》美好的仗已經打過,但相信你們日後無論身在哪裡,擔任甚麼崗位,仍會毋忘這份初心與精神。

對於讀者以至香港人,過去一星期你們為《蘋果》打氣,一直叫我們「撐住」,說「香港唔可以冇咗蘋果」。在這裡,要為辜負了你們的期望致歉,在沒有《蘋果》的日子,希望你們珍重,一生平安。

最後,我們盼望暫失自由的同事盡早獲釋,可以回家與家人團聚。

我特別喜歡近日的一幅漫畫,蘋果被埋葬在泥裡,種子卻長成滿樹更大更美的蘋果。永遠愛你們,永遠愛香港。


陳沛敏



*  *  *  *  *


今日大雨滂沱,此刻,我們真香港人淌著的血、淚,比下個不停的雨更滂沱。《蘋果》被群魔毁滅,今日出完最後一期,被迫宣告結束。

我們起早摸黑去報檔、7-11、OK便利店排隊,要買最後一期《蘋果》。人龍內人人神色凝重,個個心情沉重。瞬間一大疊一大疊的《蘋果》被搶購一空。我買完後尚在報檔附近流連,有心觀察情況。但見仍不斷有人湧往報檔買《蘋果》,而檔主話「賣晒喇」之聲不絕於耳。然後,檔主索性豎起一張大字告示:「蘋果已經賣晒」。我再往附近的7-11及OK便利店查看,情況一樣。民心、民情一目了然。

今日,我們在悽風苦雨中哭別《蘋果》,同時,也是哭別我們的新聞自由。群魔亂舞,已為我們敲響了喪鐘。是否天見香港人可憐,也灑下了傾盆淚雨?天若有情,試問幾時會令群魔受譴?


令狐少俠
24/6/2021
 

20 則留言:

  1. 蘋果日報網站大塞車,我無法進入,唔可以用慣常copy & paste 嘅方法貼出嗰篇《蘋論:給香港人的告別書》,唯有死死氣披甲上陣親手打出來。太耐冇打咁多字,特別唔係自己寫嘅嘢,眼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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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辛苦你了。謝。
      連登凌晨已經將社論copy & paste出來了。

      《最後的蘋果封面|給香港人的告別書 1995-2021》
      https://lihkg.com/thread/2587749/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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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自己樂意做的事,再困難再辛苦,也甘之如飴。

      因為很少去連登,所以不知相關情況。謝謝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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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少俠辛苦了,
      打中文對我來說比英文還要屎, 所以, 體會你的感受,
      不過,打完後, 你應該頓然舒坦, 因為做了自己認為要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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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想問最後一段「我們」文章,是你個人感受,還是轉戴﹖
      你買了多少份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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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回應:

      (1)打中文幾時都麻煩過打英文好多啦,單係輸入法已經夠煩了,點似打英文咁鍵盤望都唔使望,啪啪聲快如飛呀。

      (2)蘋果陳沛敏的《給香港人的告別書》之後,「**」分隔線以下的那一段文字,是我的見聞及感想,是原創,不是轉載。如是轉載,必定註明出處,這是我的原則。

      (3)買了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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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1.) 其實, 我英文打字也不好, 因為英文不好, 便影響打字,
      雖然,中文比英文好, 但是打中文是後來的事, 常常因為性急, 總沒好好的逐步練習。
      2.)幸好蘋果趕緊宣佈摺埋, 可以趕緊出100 萬份。蘋果銷售一空,猶如百萬人示威抗議, 狠狠摑政府一把外, 也可讓世界再清楚了解香港人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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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其實打英文的速度,與英文程度沒有太大關係,係關對眼同雙手事。我打英文係眼睇住份稿,手在鍵盤上係咁打,根本唔會理會份稿的內容,快係關眼利及手快事。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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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RfmRF_MKA0

      蘋果完結前最後一條片backup!果籽最後的告別!壹傳媒大樓內部Tour!訪問果籽記者編輯!太多洋蔥...

      不知你看了此片沒有, 非常值得觀看。
      讓你更了解蘋果,她們成功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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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蘋果員工沒有哭啼,沒有賣弄傷感,
      個個年青貌美,開開心心的訴說蘋果往事,所以,更加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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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果籽告別片,好似冇睇。得閒睇吓先。謝謝提供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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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昨天又再看一遍, 真的令人感動又氣憤,
      鏡頭上, 個個年青貌美, 信心滿滿,
      政府不停叫年青人如何怎樣進取,
      如今卻扼殺一把年青人、 扼殺蘋果、 扼殺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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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邪惡殖民政策,留島不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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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蘋果》受難見證香港法制的不堪 | 杜耀明 | 立場新聞

    短短一星期,香港《蘋果日報》由光輝一時走到告別大家的一刻。

    上星期四(17 日),特區政府出動五百警力,搜查《蘋果》辦公室,拘捕五名主管,更凍結該報三間相關公司的資金。警方其後控告其中兩名主管「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國安法官拒絕保釋,警方又通告七間銀行不得處理三間相關公司的賬戶,資金凍結下,千多名員工將不能獲發薪金,《蘋果》已經無法繼續經營下去。

    《蘋果》的不幸遭遇,見證香港法律制度的不堪。被告人未被定罪,甚至仍未正式審訊,已開始承受罪犯般的懲罰,兩名主管失去自由,報館運作癱瘓,一間經營二十六年、網上付費訂戶達六十萬的傳媒機構,被迫走上絕路。

    據警方解釋,兩名《蘋果》主管及三間相關公司的控罪,都是「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原因是 2019 年起刊登數十篇文章,為外國制裁中國和香港提供了口實。

    指控非常嚴重,究竟哪些文章哪些內容犯禁,警方並未公布,唯一清楚的是,原來警方所指的串謀,不是傳媒主管與外國機構之間的串謀,而是傳媒同事之間的串謀,而所謂勾結,也無須有特定的勾結對象和接觸,看來只要表達制裁的想法,即可起訴。

    《港區國安法》說好的保護人權到了哪裏?該法第 4 條規定,當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即根據《基本法》和兩條人權公約保護言論、新聞和出版自由等等。當局是否要說明一下,究竟警方用作檢控根據的數十篇文章,跟該受保護的文章如何區別?單憑報道或評論文章的內容即可以言入罪,又如何不違反國際人權公約?

    這些法理大問題,也許終有一天通過控辯雙方對簿公堂,再由法庭定奪。不過,在遙遠的審判日子還未到來,甚至警方尚未列出《蘋果》的「犯罪事實」之前,執法行動已令《蘋果》人財兩空而失去營運能力,正面臨倒閉的危機。

    例如,儘管《國安法》第 31 條本已規定,商業機構若裁定罪犯國安法,才可下令暫停運作,第 32 條又規定,機構裁定有罪後,其犯罪所得的收益及報酬,以至有意用於犯罪的資金,當局才能沒收。但另一方面,隨後的第 43 條授權警方處理國安案件時,可凍結以至充公意圖用於犯罪的財產,或因犯罪所得的收益。警方今次看來是根據此條,只要咬定《蘋果》是犯罪集團,便有責任確保《蘋果》不能運用手上資源繼續犯法,因此在法庭未有裁決之前,即可行使權力,凍結其資產。

    問題出於第 43 條所謂「犯罪」是究何所指。該條准許警方調查國安案件時,凍結有意用於犯罪或因犯罪(不是懷疑犯罪)所得的資產。關鍵是,法庭定罪前,警方只能懷疑調查對象犯罪,怎可確知誰是罪犯,從而凍結其資產?若說警方可以把懷疑當作真實,無疑是正面衝擊常識,一是執法者可以判人有罪,先將疑犯當罪犯,二是把無罪假定變成有罪假定,直至法庭最後判定無罪釋放,才能還你清白,否則都是戴罪之軀,因此接受當局施加的種種約束,如不能動用公司的資金,雖然不叫刑罰,實際上與被定罪者相去不遠。

    除了財政命脈遭凍結,法庭對保釋國安疑犯有極高門檻,兩名主管一旦被控國安罪名,也等於立即解除職務,因為提堂後都要還柙候審。例如《蘋果》行政總裁張劍虹提出多項保釋條件,包括現金擔保、人事擔保、定期報到丶指定住址丶辭去現行職位、不再參與任何媒體工作、不發文章、不接受訪談、不聯繫外國政客等等,依然無法令國安法官滿意,也無法知道再加哪些條件,才能保釋外出。換言之,未開審先坐牢已成常規。

    資金給截斷,主管給扣押,《蘋果》不滿意的話可以入稟司法覆核,看看法庭是否受理。但即使受理,相信未到開審之日,《蘋果》已經奄奄一息。可見,一次執法行動足可摧毀一間法律上清白的商業機構,真要問:法律制度應有的程序公義到了哪裏?
     
    原刊於自由亞洲電台網站

    https://bit.ly/3j9P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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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現在跟政府講道德法律, 簡直是對牛彈琴,
      可惜, 各專業人士, 仍然要一本正經, 引經據點來對牛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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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問題係政虎攞住法律來做鎮壓異己的工具,總要有專業人士用法律去反駁、反擊其扭曲法律的邪惡,有無即時實效都好,好過鴉雀無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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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致一直守著果籽的人 | 特約轉載 | 立場新聞

    https://bit.ly/3deJB7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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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蘋果日報新聞又令香港聞名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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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現時的趨勢是,以個名越惡越臭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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