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送中」運動】墨寫的謊說,決掩不住血寫的事實──前《立場》記者何桂藍:警方永遠無法重寫 7.21 的真相 若講真相違法可隨時拘捕我
民主黨兩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許智峯等 16 人今日被捕,其中 13 人被指涉及去年元朗 721 事件。新界北總區刑事總部高級警司陳天柱今日形容 7.21 事件為「兩派人士的衝突」,指有「黃背心女子行出閘外被襲擊,情況急劇惡化」,又批評現場記者直播只影單一邊,且旁述「令人誤會呢一個係所謂無差別襲擊」。
721 當日在元朗現場直播,並在採訪期間遇襲的前《立場新聞》記者何桂藍,今日晚上回應事件,強調當日直播前已有市民被打至頭破血流,直播期間亦有拍攝各方人士,「唯一影唔到,就係唔喺現場嘅警方。」她又指,真相不容警方歪曲,警方亦永遠無法重寫 7.21 的真相,「如果講出真相,喺政權下係犯罪的話,警察隨時都可以來拉我。」
何桂藍:直播前已有人遇襲
何桂藍今日晚上回應事件,指當日在元朗寓所中得悉有人被打到滿身藤條痕跡,及後離家欲前往上環與同事交更,惟路經元朗站時,聽到東邊收費區女廁內有一名傷者,被白衣人打傷頭部,「當時作為記者,入咗收費區女廁採訪呢位傷者」。她續指,在採訪途中聽到女廁外非常大聲,出去已看一遍混亂,在收費區外看到有白衣人拿著發泡膠板、帶有中國國旗既的藤條、木棍等,向閘內的人士施襲。
她形容,當時情況非常危險,不少人無法離開收費區,及後有白衣人往元朗站西邊出口前往,自己因擔心西邊有市民,「作為記者我希望監察有冇其他市民遇襲,所以我選擇拍卡出閘,同白衣人保持一段距離,跟住佢咃。」她稱當時自己有穿著黃色記者背心及帶著記者證,惟之後突然有白衣人轉身向她施襲。
指閘內人士被包圍無法離開
對於警方指因有人聚集激化事態,釀成不愉快事件。何桂藍強調,當日 10 時前在元朗雞地已有人遇襲,且她到場時已有傷者被打至頭破血流,「警方所講兩邊人士聚集,一群係閘入面,一群係閘出面,而閘入面嘅人,根中被包圍情況下冇辦法離開閘外。」
警方今日稱事件並非無差別襲擊,何桂藍稱「當日發生嘅事係唔係暴動,定係無差別恐襲,呢一個係公論。」她相信,當日任何一個有注意新聞的人士,也可以清晰得出結論事件是無差別恐襲,「呢一樣嘢唔係任何人可以誤導得到,亦都唔係任何人可以抹殺得到。」
何:唯一影唔到,就係唔喺現場嘅警方
另外,警方亦不具名提到有穿著黃色背心的女子在拍攝時出閘令事件激化,及指有傳媒只影單一邊令事件誤解。何桂藍認為,警方提到的有關人士均是指她本人,但她指在長達一小時的直播中,「我當日來到(元朗站)之後,無論係東邊定西邊收費區、月台、每個出口我幾乎行勻晒。喺我鏡頭入面,無論係白衣人,定係黑衣人、市民我都影到,唯一影唔到,就係唔喺現場嘅警方。」她補充,當時有拍攝白衣人、市民、孕婦、小朋友,呼籲市民可在網上重看片段。
何桂藍提到,由今年年初開始,無論是前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警務處處長鄧炳強等,多次嘗試歪曲 7.21 的現實,「但係好對唔住,香港警察你哋明知道元朗居民 7.21 之前幾日,收到 Whatsapp 叫人唔好去雞地,而你哋選擇唔處理個一刻開始;由你哋有同事混入白衣人入面,你唔去處理個刻開始;由市民報警你落閘個刻開始,就已經注定,你永遠無法重寫 7.21 嘅真相。」她指即使警方封閉整個網絡,該直播片段永遠不會消失,即使拘捕所有事件中受害的市民,真相亦不容警方歪曲。
記者會期間大批警戒備、「大波Man」踩場
被問及會否擔心因 7.21 事件被警方拘捕。何桂藍指,當日自己只是一個寂寂無名的記者,當時因看到有傷者所以直播,但由於認為記者不應該成為新聞主角,因此一直沒有公開討論這件事,「但係我而家見到,整個特區政府系統、整個警隊、以至中共官媒、黨媒,佢哋點樣不斷放大保家衛國版本,不斷去將當日出現喺現場嘅香港人抹黑成暴徒。作為其中一個非常罕有,有名有姓,當日亦都係現場見證者,我認為我有責任講出真相。如果講出真相,喺政權下係犯罪的話,警察隨時都可以來拉我。」
何桂藍在發言期間,警方在何附近一直戒備,亦多次以揚聲器呼籲記者以外的市民立即離開,指他們有機會違反限聚令。另外在何桂藍接受採訪前,人稱「大波Man」的建制派人士石房有到場用手機直播,並與現場人士對罵,需由在場警員將他們分隔。
(轉載自立場新聞)
令狐少俠轉載
27/8/2020
* * * * *
這不是一件事的結束,是一件事的開頭。
墨寫的謊說,決掩不住血寫的事實。
血債必須用同物償還。拖欠得愈久,就要付更大的利息!---魯迅《無花的薔薇之二》
何小姐冷靜、勇敢、能言、有承擔、識豐見廣,這種人才卻是中共治下最想DQ的人士;香港如今就是這樣忌才、排斥、滅異己,沉淪下去。
回覆刪除P.S. 魯迅筆下多金句,又如:
「我要『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或者以半牙,以兩牙還一牙,因為我是人,難於上帝似的銖兩悉稱。如果我沒有做,那是我的無力,並非我大度,寬恕了加害於我的敵人。還有,有些下賤東西,每以穢物擲人,以為人必不屑較,一計較,倒是你自己失了人格。我可要照樣的擲過去,要是他擲來。」(華蓋集續編.學界的三魂〈附記〉)
「如果講出真相,喺政權下係犯罪的話,警察隨時都可以來拉我。」呢句話擲地有聲,真係女中豪傑。
刪除魯迅枝筆確實犀利,抨擊獨裁者毫不留情,直刺死穴。假若他在大陸仍未作古,不知有何下場。
倘魯迅今尚在大陸如何?按既有資料,1957年毛澤東答羅稷南:(魯迅)一係蹲在獄裏繼續寫(給他自己看),一係顧全大局而沉默。(魯迅兒子周海嬰著《魯迅與我七十年》)
刪除簡言之,或踎監或偷生,無好結局。
維基【魯迅】(←)(「政治相關」段落),這樣記的:
「據2001年周海嬰著《魯迅與我七十年》記載,1957年毛澤東在回答羅稷南的問題時表示,如果魯迅仍然活著,「以我估計,魯迅要麼是關在牢裡還是要寫,要麼他識大體不作聲。」[49]但毛澤東曾於1957年3月在《同文藝界代表的談話》中說:「我看魯迅在世還會寫雜文……真正的馬克思主義者是不怕什麼的,任何人也不怕。不怕別人整不整,頂多沒有飯吃,討飯,挨整,坐班房,殺頭,受冤枉。」[50][51]因此毛澤東對羅稷南的回答可能只是對魯迅敢說真話的讚賞。秋石在《追尋歷史的真相——毛澤東與魯迅》一書中通過走訪親歷者和查閱當年的文獻,認為周海嬰所記多處不確,1957年毛澤東對羅稷南回答應該是:「依我看,依魯迅的性格,即使坐進了班房,他也還是要說要寫的。」[52]
曾被打成胡風反革命集團成員而入獄的作家牛漢寫道,『1949年或1950年夏天,有讀者向《人民日報》文藝部提問:如果魯迅活著,黨會如何看待他?收信人是編輯李離,幾個友人會面時曾給我們看過這封信。此信後轉請國務院文化工作委員會主任[53]郭沫若答覆。郭沫若的回答是:魯迅和大家一樣,要接受思想改造,根據改造實際情況分配適當工作。』」
留意首段秋石解讀毛澤東之意,即毛相信硬漢子魯迅不會選擇茍活,所以結局得一個:「即使坐進了班房,他也還是要說要寫的」,表面稱讚魯的硬筆,但言外之意係魯一定被拘禁!毛縱然欣賞某人文采、才能、個性意志,但堅決不接受批評他和他私有化下的黨,反對者一定無好下場,鳥盡弓藏,唔使講。
第二段記郭沫若的答覆,一樣係「要接受思想改造」!可見中共多恐怖,完全不容許一個人有自己見解的。
* * * * *
魯迅大概亦看通共產黨的一尊和嗜血黨性,只是他認為當年國民黨更無藥可救,所以他選擇左翼文藝戰線,跟共產黨站在同一邊。網上有文章這樣記:
「一九三六年十一月份,魯迅去世後,李濟也有一個回憶錄,他就談到了,魯迅曾和這個馮雪峰(中國共產黨和魯迅的聯絡人,也是魯迅相當器重的學生)說:將來革命勝利後,我要第一個逃跑。因為你們第一個要殺我。馮雪峰連忙說不會不會。1934年四月三十號,他給曹聚仁的一封信裏面說:如果有天舊社會崩潰了,我將有一天要穿着紅背心在上海掃馬路。」
以上一文未知是否可信,未查證,姑且一讀思考。
出處:《魯迅眼中的真實毛澤東--- 在政治大學文學院的講演》
https://hk.aboluowang.com/2017/0313/895718.html
毛評估若魯迅仍活著的下場,我也曾略有所聞,但當時的資料未如貴兄所列之詳盡,多謝費心提供。
刪除大陸知識份子的劫難與悲慘下場,終於禍降香港人了。突然記起,好多年之前鍾祖康說過的「來生不做中國人」……
濫權政治檢控可恥 - 吳靄儀
回覆刪除警方突然拘捕林卓廷、許智峯兩位議員,並通宵扣留起訴,控告他們721和7月6日參與暴動等罪,明目張膽,罔顧事實,令人極度憤怒。721元朗白衣人暴力襲擊手無寸鐵的市民,是去年反修例示威最震撼的事件,最令人震驚的是發生了這樣的事,警察竟然不見蹤影,完全無視保護市民安全的執法職責,同時事件過程已有大量即場報道和實錄,但警方卻毫不熱衷偵查,加深市民對警方與襲擊者有默契的懷疑。甚至事件一周年,媒體專業追查,發現更多線索,警方也支吾以對,反而強將事件說成是示威者挑釁,藉此置身事外,而最後反而拘捕當晚到現場視察的林卓廷,反告他暴動!公然顛倒是非黑白,明知市民不相信也不顧。林卓廷去年連同七位傷者入稟法院向警務處長民事索償,是名副其實的「原告變被告」,官司仍在進行中。
這次不只是「警察大晒」,而是警察也敵不過黑勢力,要查白衣人,就要拉代表市民窮追猛打的什麼議員落水!不但是政治公關,以檢控當人情,更是以檢控為報復工具。許智峯要仗義出頭私人檢控律政司不告的案件嗎?一面律政司司長可以隨時介入撤控,一面反以其他事件找個罪名反告這名大膽議員。
檢控可以淪為取悅權貴和報復工具,最大責任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和她的刑事檢控部門。警方濫捕,最後能否控告,權在律政司之手,責自是在律政司把關——這是香港的法治制度。應告不告、不應告而告,都是罪在律政司,其把關責任之大,是在於這是市民大眾以至國際對本港法治信心所繫,所以律政司司長位於「三司」之高。林、許不是在街頭突發事件中被捕的,而是事隔一年多,有足夠時間調查、搜證、交律政司審驗,而律政司的政府律師有充足時間和權限給予警方建議和意見才決定批不批准的。那些檢控專員、副專員、助理專員、檢控官、政府律師、高級政府律師等等,個個都是法律專業人員,人人都有專業責任遵從專業和檢控守則,要作出有專業水平及公正獨立的判斷。濫捕,是警察的濫權,濫告,是律政司司長失職。香港人早對鄭若驊司長零期望、不等於她可以免責。
濫捕、濫告,推給法庭發落。在現時環境下的法庭審訊,控方資歷深厚,人多勢眾,處處主動主場,辯方更不能輕率上陣。至於法庭的表現,過去一段日子,時而令人鼓舞,但仍是難以預測。1700多宗案件,司法災難已一如預告逐漸呈現。令無數人飽受煎熬,令香港法治的信譽毀於一旦,這些人對得住人,對得住自己麼?
(轉載自蘋果日報)
https://bit.ly/34MkzZH
【不繫之舟】塔西佗陷阱 作者:陳健民
回覆刪除政府已經墮入塔西佗陷阱(Tacitus trap) 。徐賁在《暴政史:二十世紀的權力與民眾》中如此解釋此陷阱:當公權力失去公信力時,無論發表甚麼言論、無論做甚麼事,社會都會給予負面的評價。
大多民眾對林鄭政府的一言一行,不是全盤否定,便是質疑其動機和執行力。全民檢測是否在採集民眾DNA送中?檢測會否帶來更大風險?連陳彥霖的死因聆訊,亦有市民懷疑陳母是替身、證人在威逼利誘下說出編排好的供詞。
這種對權力的懷疑越演越烈,會形成一個視角框框,過濾與既定思維相悖的事實、注視與信念一致的,然後固化成一種意識形態。在暴政下這種「客觀思維」的缺損,是源於政府訊息不透明和官員驕橫跋扈、不按制度和常理行使權力,民眾必須懷疑政府的一舉一動,步步為營方能保護自己。
好像7.21事件,林卓廷在到達元朗前先聯絡警方、在鏡頭前被打到頭破血流,倒過來卻被告暴動。警方更說衝突雙方勢均力敵、旗鼓相當。既然顛倒黑白已是政府的日常,民眾亦無需事事客觀去評價他們的言行,塔西佗陷阱因此形成。但更恐怖的,是暴政並不介意民眾的猜疑,甚至希望它在社會中蔓延,形成一種犬儒主義,對任何事物都嗤之以鼻,最終反而有利暴政的延續。
塔西佗是史學家,敏銳地點出獨裁者如何玩弄權術:偽裝和欺騙、破壞法治、令民眾道德敗壞、利用人的欲望和貪念、運用暴力、讓民眾學會諂媚奉承,嫻熟地運用虛偽的公共語言等。他和後來許多研究暴政的學者都發現,獨裁者在暴力鎮壓以外,秘密警察的監視和民眾互相告密造成的恐懼,以及透過收買、收編、以物質來摧毀精神世界同樣是暴政的支柱。塔西佗點出專制與人性的關係,他看見羅馬帝國的統治仍建基於民眾的怯懦和貪圖安逸,最終卻是共同墮落。
警惕自己 莫被暴政利用
徐賁如此形容暴政下人們的精神面貌:整個社會陷入一種被暴力和恐懼所支配的冷漠、麻痹和奴性狀態,這樣的社會千人一面、平庸低能、道德低下、精神委靡。在這樣的社會裏,言路阻塞、謊言充斥、黃鐘毀棄,瓦釜雷鳴,劣幣驅逐良幣也。為甚麼平庸低能?因為暴政要求絕對的服從,發號司令和接受命令的人都無需思考,最後變得同樣愚蠢。為甚麼道德低下?因為貪婪或恐懼,人們互相猜疑和舉報。為甚麼精神委靡?因為政權打壓公民社會,人們孤立無援;知識分子無力濟世匡時,惟有獨善其身。譬如埃及人,本來是喜歡聊天、說笑話的民族,卻在沉默寡言的穆巴拉克統治下變得陰鬱而沉默。塔西佗說道德墮落使人變得無精打采,但其本身含有一種神秘的力量,起初會憎惡死氣沉沉,久而久之卻對它戀戀不捨。也許,犬儒心態給人一種免於行動的藉口吧。
香港剛進入暴政時代,人心並未朽壞至此。但我們必須警惕,獨裁者會利用人心之惡去維持其統治。民主政治下,犬儒心態(cynicism)有助產生一種心理距離,冷靜地觀照事物,對權力保持批判。但犬儒心態亦可被暴政利用,讓人對一切標榜精神價值的人與事投以猜疑的目光,達到分而治之的果效。最近有關立法會去留問題,由原則和策略的爭論變成指摘民主派議員只為出糧供樓而尸位素餐,真是正中暴政的下懷!
(轉載自蘋果日報)
https://bit.ly/2ET28YH
官員變臉如四川劇,
回覆刪除雖然說, 他們都是為兩餐, 但是, 怎也應該拿點人的尊嚴吧﹗
這些港英餘孽, 一直用港英奶水餵大, 你看, 他們現在可多愛國﹗
別說國家前國家後朗朗上口, 還滿嘴黨八股語言, 什麼頭目、團伙、 嚴肅跟進、追究到底~~~嘮嘮囌囌,
嘮囌還好了, 最怕是瞪著眼說謊,指鹿為馬、 癲倒黑白,
這些人不是良心給狗吃了, 就是應該被藍金黃了。
有奶便是娘。
刪除